放射性样品操作规程
2007-09-02 14:39:32.0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Ar-Ar实验室

放射性样品操作规程和管理条例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才能操作放射性样品。

  2. 操作人员必须配带“个人剂量监测器”, 穿工作服, 戴手套。

  3. 进入分样间, 首先打开房间排风扇和通风柜排风扇, 分装样品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防止放射性粉尘吸入人体。

  4. 密封在玻璃管中的放射性样品必须放铅罐内, 经常使用γ仪监测放射性活度。

  5. 每次只能取出一支玻璃管样品, 在通风柜内的托盘上拆封和分装样品, 必须在铅板隔挡保护下进行放射性样品操作。

  6. 分装后的剩余样品, 装入小塑料瓶中, 并集中放在铅罐内。洒落在托盘的样品, 必须妥善回收。放射性废物必须分类, 并时送放射性废物贮存间。

  7. 及时准确地做好样品分装记录, 在各种器皿上做好标记。

  8. 严禁携带饮料和食物进入实验室、分样间和放射性废物贮存间。

  9. 离开工作场所时, 关好门窗, 检查水电。

  10. 若发生意外, 立即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保卫科和所领导联系。
    联系电话:邱华宁 3365 6389, 8529 0125
         陈水莲 8529 0271
         陈广浩 8529 0220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
200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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